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本年度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32 人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3 人
|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5 个
|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时间:2022年
12月9日
|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R是
□否
|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R是
□否
|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7
|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7
|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7
|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7
|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7
|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7
|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7
|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7
|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7
|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7
|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7
|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7
|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7
| |
|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7
| |
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动物科学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中医药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幼儿师范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是中国共产党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以下简称“学院党委”),共青团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团委”)指导的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在籍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弘扬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2)倡导良好的校园文化和校园风气,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当好桥梁做好纽带,加强学院党委与广大师生联系,服务师生、促进团结。
(3)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合理维护学生权益,尽心尽力为同学服务。
第五条: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凡取得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的在校全日制统招专科生、技校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并承认本章程者均可为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3)对本会的工作、监督、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刻苦学习,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
(三)遵守学校规章,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校誉,维护学校稳定,支持学校改革。
(四)支持和配合学生会开展活动。
(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九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依法、依规、依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是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经学生委员会三分二以上委员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可以延期或提前召开。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由各班级团支部推荐,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选举产生,其主要权力和职责包括:
(1)听取并审议上一届校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并决定今后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主要任务。
(3)讨论和修改本章程。
(4)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5)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十二条: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设执行主席1名。
第十三条:校学生会的秘书长由学院团委专职干部担任。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各分院学生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在学院党组织领导、团组织指导下,按照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各分院学生会接受校学生会的领导,协助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分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报学院党组织和校学生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第十七条:各分院学生会的职责有:
(1)审议和批准分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分院学生委员会;
(3)选举产生新一届分院学生会主席团;
(4)选举和产生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5)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服务,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6)讨论和决定其他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宜。
第五章 考核制度
第十八条:由学院团委牵头每年年终对学生会工作和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依照《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相关规定开展。
第十九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规定劝退,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校学生会的工作经费由学校拨款,用于支付校学生会日常的工作和活动开支。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学生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刘维轩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1级
| 5/35
|
2
| 丁舒琪
| 共青团员
| 动物科学学院
| 2021级
| 2/47
|
3
| 姜平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6/34
|
4
| 王婷
| 共青团员
| 幼儿师范学院
| 2021级
| 7/46
|
5
| 郑珊
| 共青团员
| 幼儿师范学院
| 2021级
| 1/49
|
6
| 吴慈
| 共青团员
| 中医药学院
| 2021级
| 1/49
|
7
| 魏雨欣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1级
| 8/46
|
8
| 徐以成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1级
| 11/51
|
9
| 吴金兰
| 共青团员
| 中医药学院
| 2021级
| 10/44
|
10
| 钟健安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1级
| 8/41
|
11
| 时艺婷
| 共青团员
| 中医药学院
| 2021级
| 8/49
|
12
| 罗晓辉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1级
| 3/45
|
13
| 曾舒婷
| 共青团员
| 中医药学院
| 2021级
| 2/30
|
14
| 付影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2级
| -
|
15
| 熊子昂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2级
| -
|
16
| 李楠
| 共青团员
| 生物工程学院
| 2022级
| -
|
17
| 徐妍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2级
| -
|
18
| 陈晨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2级
| -
|
19
| 谈丽君
| 共青团员
| 幼儿师范学院
| 2022级
| -
|
20
| 方大清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2级
| -
|
21
| 陈菁菁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2级
| -
|
22
| 陈思怡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2级
| -
|
23
| 赵辉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2级
| -
|
24
| 邹瑞林
| 共青团员
| 中医药学院
| 2022级
| -
|
25
| 朱皓玲
| 共青团员
| 中医药学院
| 2022级
| -
|
26
| 朱锦红
| 共青团员
| 幼儿师范学院
| 2022级
| -
|
27
| 金淑均
| 共青团员
| 幼儿师范学院
| 2022级
| -
|
28
| 刘蔚
| 共青团员
| 中医药学院
| 2022级
| -
|
29
| 应佳慧
| 共青团员
| 幼儿师范学院
| 2022级
| -
|
30
| 黄万书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2级
| -
|
31
| 朱颖
| 共青团员
| 幼儿师范学院
| 2022级
| -
|
32
| 曹苏
| 共青团员
| 生物工程学院
| 2022级
| -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均由分院团组织推荐,经分院党组织同意,学院团委、学工处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批准确定。
二、主席团候选人应从校、分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三、主席团应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在主席团候选人中选举产生。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全体代表通过,选出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人,计票人6人。已提名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工作。
四、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五、大会选举时,实际到会正式代表人数达到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进行选举。因故不能参加大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会和代为填写选票并投票。
六、出席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对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〇”,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不做任何符号。每张选票同意当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画选票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画的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铅笔勾选以及选票上符号无法辨认则选票作废。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以获得赞成票数量降序排列,取应选人数数量当选。若选举学生会主席团过程出现应选人数末位同票,则应就同票人重新选举,直到一方获得多数赞成票。
八、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然后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九、选举中,如果发生本办法规定之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处理方案。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22年12月9日
(二)召开地点
学院多功能报告厅
(三)代表数量
正式代表145名,列席代表16名
(四)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2021-2022学年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
3.宣布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4.选举产生第十九届学生委员会;
5.选举产生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
(五)宣传报道链接
/wsgqt/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489
(六)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按学校学生人数的 1%,上届学生会干部成员和本届学生干部候选人为当然代表,不占班级代表名额。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来自全校 7 个分院的优秀代表,代表着全院14000余名学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本届代表总人数145人,其中男生代表58名,占代表总数的40%,女生代表87名,占代表人数的60%。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第十九次学生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对上述145名代表产生程序和方式的认真审查,确认你们均符合代表条件,这些代表都具备良好的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认真,工作积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完全能代表我校全体学生。
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选举工作在各级党组织领导和各级团组织的指导下,由各学院学生会直接组织进行。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未受任何校纪处分,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表率作用突出。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积极投身于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在志愿服务、组织宣传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
(四)群众基础良好。能够深入广大青年学子中,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五)代表候选人为本院在校注册本科、大专、五年一贯制和技校学生。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二级学院在保证学生的参与数量和比例基础上组织学生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15%的要求,提出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上报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
筹委会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未达到“不少于应选名额15%”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二级学院团组织和筹委会补报,筹委会将根据情况批复。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班级)筹备召开班级会议,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班级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选举后,及时向筹委会呈报经选举单位(班级)团支部审批的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学代会代表选举结果单。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李培根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李星宇
| 是
|
|